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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好久沒有在12點過後出門了,臨時起意的酒攤,完全是大二風格的夜生活。還要順便在公開場合出櫃。GAY大叔男友開的店在林森北路曲折複雜的巷子中,我們開口想說不然停在巷口就好,UBER司機立刻接口說比這還小的巷子都鑽過,沒問題的。

一陣寒暄後見過大部分只聽過名字的人們,舒潔哥帥氣的原住名店長男友表示要請我們吃一種超好吃的炸雞翅,雖然大家都已經是續攤酒足飯飽的狀態了,他還是誇下海口說我們絕對會吃不夠而點了兩份。我們先喝喝調酒、吃一點桌上的小餅乾。我的照例第一杯是Gin Tonic,口感蠻酸的,不是我最愛的款式;倖的Whisky Coke則微甜溫潤順口,後來我也點了一杯。與哥姊們敬酒一番,炸雞就來了。我的老天,跟倖稍早在麥當勞吃的勁辣香雞翅完全是雲壤之的檔次,酥脆的雞皮底下都是滾燙鮮甜的雞汁,肉質鮮嫩,撒上一點點的胡椒粉,是比甚麼IKEA啊甚麼西郎姑陶餐酒館都要好的滋味。配上調酒,一下就喝開了,跟著舒潔哥一起調笑根本超不熟的艾爾文,吧檯一整排清一色的男甲客們握著麥克風大唱張惠妹、中島美嘉或其他濃郁的情歌,越晚歌聲越不成調,但笑聲卻越發曖昧。

位在林森北路一條狹小樓梯,只掛了個又小又不起眼的招牌,這裡卻前所未有讓我想起《孽子》的安樂鄉。只差沒有小GAY們來給我們送酒了。在那裏喝酒難言的安全感,一來男人們根本連視線都懶得瞟到你們身上,二來性開放性傾向開放,連在陌生人面前出櫃都容易了幾百倍。熱菜上桌斟酒未停過,整瓶啤酒加了酸梅的燒酒大杯基本款調酒一杯一杯上,原本說好三點多走人,但叫車離開時已是四點多。視線發脹,宿醉劉今天的我一整天的反胃,但卻仍非常值得。沒想到第一次踏入林森北會是這種又魔魅又近乎某種相濡以沫情緒的溫暖場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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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o05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